陆振路伸手摸着军大衣,一脸的笑得眼眯成一条缝了。
别提多开心了。
跟这个年代的年轻男人,拥有一辆自行车一样的兴奋劲!
陆振路那是穿着军大衣,搁那蝎沟屯村里,转了两大圈呢。
就是让人看看他的军大衣,那是备有面的事。
刘二敬那是羡慕的,眼珠子都要扣出来了。
刘二敬自从上次伤了后,一直养在家里。
现在,身上的伤好了,也去打猎,但是,刘二敬就打了个野鸡回来。
拿去卖了后,得了二块钱。
刘二敬也很想拥有军大衣。
因为刘二敬就是见不得陆阳的家里过得好。
刘二敬的心里别提那难受的劲了。
要是换以前,陆阳买了军大衣,刘二敬只要稍稍的说说几句话,就能从陆阳的手里,把军大衣骗到手。
现在的陆阳,不好糊弄了!
骗是骗不到,而且,陆阳还特别的难对付。
如果再去陆阳的家里,就怕刘二敬有命竖着进去,没命横出来。
陆阳现在可不好招惹了。
再敢糊弄他?
刘二敬估计都没好受的。
陆振路看一眼刘二敬,也没有搭理刘二敬,就跟几个村民说:“我回去了,回去吃晚饭。”
几个村民都点了点头:“哎哎,是到饭点了,这军大衣可真是让人羡慕啊!”
陆振路一脸的开心,炫了炫,一路穿的军大衣回去,一回到家里,就把军大衣脱了下来,放在炕上,叠得板板正正的,舍不得穿了。
“爸,这军大衣就是让穿的,你放着它?它就发挥不了作用了。”
“不急,等晚上我起夜再穿,现在,搁这里放着,我看着心里美。”
陆阳摇了下头,由他去了。
这是买了新的军大衣,舍不得穿?
父辈的人,是不是都干过这种事?
反正陆振路就是这样干了。
自己的衣服,都稀罕的跟个宝一样。
舍不得碰,舍不得穿。
程万珍暗暗的笑了笑:“几天新鲜劲一过就好了,肯定后面会天天穿的。”
陆振路一脸的自豪的说:“我儿子给我买的。”
特别是跟村民炫耀时,那股臭美的样子。
刘二敬是恨得牙齿都咬碎了...
这么好的军大衣,应该让陆阳给他刘二敬的。
现在,让陆振路穿着,特别的碍眼呢!
刘二敬在屋里,越想越生气。
这陆阳怎么跟变了一个人似的?
以前什么都是听刘二敬的搅和。
现在,一个字都不听了!
刘二敬的搅和的话,陆阳是一句不听,一字不理。
现在,陆阳有好东西,都紧着自己的家里人。
以前呢?
买一斤的肉,有八两都进了刘二敬的肚子里。
有三斤的酒,也有两斤半让刘二敬又喝又带走。
刘二敬气得心口疼!
刘二敬喝了一口劣质酒,酒水从嘴角流下好多,呛得直接咳嗽:“咳咳咳~”
苟二蛋这时进来:“怎么咳嗽了?”
刘二敬气得把碗一拍在桌子上,一声的闷响:“苟哥,你说陆阳明明还是那个陆阳,但是,他怎么不听我的话了?”
苟二蛋微微的咬了下下嘴唇:“这也难怪的,你糊弄他的事,迟早会瞒不住,只要他醒过劲,这个事,不是长久的办法。”
刘二敬深深的看了看外面:“苟哥,你说,陆阳是不是换了个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