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农村,谁家要是有三个以上的儿子,根本就没人敢招惹。
人嘛,就是如此,再好的东西,多了也会烦。
三个皮小子,上蹿下跳,整天闹个不停。
谢玉兰就想要个软软糯糯乖乖巧巧的小闺女。
儿子已经让她成了吴家的功臣,她就缺件“小棉袄”呢。
“你想要,咱就生!”
吴建邦这么说,一来是爱老婆,不愿让老婆失望,二来也是有底气。
谢玉兰心下欢喜,却还是故作为难的说道:“生了,恐怕要罚钱啊!”
“而且,咱们还有可能成为村儿里第一个超生的——”
容易被树立成典型呢。
“怕啥!咱有钱!罚就罚呗!”
吴建邦知道自己有多少存款,这就是他敢“纵容”妻子的底气。
“还有你会计的工作,可能也会受到影响!”
“受影响就受影响,这破工作,我早就不想干了!”
吴建邦说这话,不只是安抚妻子,也是真这么想。
“玉兰,我早就想去南方看看!但,有这个工作牵扯着,我不好出远门!”
“如果没了工作,我正好可以去走走,我哥说了,南方挣钱的机会更多!别的不说,单单是这衣服、还有什么电子表,南方就比咱们省城的货源都好!”
谢玉兰点点头,她就在镇上的铺子里,知道具体的行情:
“建邦,你说得没错,别的我不懂,但衣服,确实是人家南方做出来的更时髦,也更好卖!”
就像那个什么喇叭裤,裤腿儿跟扫把似的,可小青年们就是喜欢。
还有蛤蟆镜,花衬衫……而这些货,还只是吴建邦抽空去省城批发的。
价格贵不说,样式也不多。
谢玉兰去过县城,县城就有家铺子,老板跑了趟南方,运回来好几麻袋的衣服。
颜色鲜亮,款式新潮,价格也更高。
一季衣服卖完,少说也能赚一两千块钱呢。
这年头的工资,也才几十块钱。
做生意,确实比拿死工资强太多了。
“好!那、咱们就把这个孩子留下来!”
“留!”
吴建邦财大气粗的一锤定音。
他小心的扶着妻子的胳膊,笑着说道:“不说你了,就是我,也想要个贴心的小闺女!”
儿子是他们在农村的底气,可真要说贴心、孝顺,那还得是女儿。
“以后啊,我也能喝上女婿给买的‘丈人酒’呢!”
“就知道胡扯!才两个月呢,要等七八个月孩子才出生,等她长大了,嫁了人,还不定十几二十年呢!”
谢玉兰如愿让丈夫同意留下这个孩子,整个人都是舒展的。
她娇嗔的睨了丈夫一眼,然后自己也开始畅想:“老大老二长得像我,老三像他爷爷,不知道咱们这小闺女会像谁!”
“当然是像你最好了,你好看,咱闺女也一定好看!”
吴建邦说话间,看向谢玉兰的眼神都带着情意。
结婚快十年了,可妻子还是那么漂亮,气质也好,哪怕在农村待了这么多年,也没有一点儿土气。
走到外面,人家也会觉得她是城里人,太给他挣面子了!
“德行!都老夫老妻了,孩子都要有四个了,你、你还说这些,也不怕别人听到了笑话!”
“怕啥!我老婆好看,我骄傲!别人听到了,也只会羡慕我,才不会笑我!”
夫妻俩说说笑笑,就把孩子的事儿定了下来。
谢玉兰的肚子里,一颗小小的豆芽儿,闪烁着些许金光,开始茁壮生长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