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户想加一项展示。
还想多一个见证点。
后段动作顺序也要跟着换。
三句话落到现场,不是“顺手多做一点”。
正舟本单负责人先把事实拆开。
新增展示需要调用正舟复杂结果中的一段来源。
新增见证会改变原协作记录的完成条件。
后段顺序调整可能增加双方等待,也影响恒远向客户提交总体结果的时点。
客户现场人员站在两家公司旁边,直接问他:“专业上能不能做?”
负责人答:“条件上有两条路,我先交恒远。”
“你们的人就在这里,为什么还要转一层?”
“恒远对你们落总结果。”
他说完就把证据页、影响和两条路径发给恒远总责接口,没有趁客户在场先答范围。
第一条路径保留原顺序,在已完成复杂段后增加展示与见证。现场动作改得少,但总体结束会往后移,需要客户确认窗口仍可用。
第二条路径把新增见证并入后段动作,减少一次重复展示,却要求恒远调整常规部分的提交顺序,并重新核设备和人员衔接。
正舟只说明专业事实。
哪条对客户承诺、总体工期和恒远成本更合适,由恒远独立判断。
魏国忠没有因为第二条看起来更快就直接选。
他让设备接口确认当前状态,现场负责人核常规动作是否能调整,孙浩同步等客户工作单变化的有效形式。
恒远核完以后,发现第二条能保住客户希望的总体窗口,但设备状态需要多一次对应确认。第一条动作简单,却会越过原工作单最迟结束。
“选第二条。”魏国忠说。
他说的是恒远准备向客户提交的方向。
不是客户已经同意。
恒远向客户发出正式变化说明,列清新增展示、见证、后段顺序、总体窗口和未改变的客户总责。
客户确认变化内容,并按原工作单约定的有效方式落下确认。
恒远客户工作单变化从这个时点生效。
正舟协作范围仍未自动变化。
魏国忠把与正舟有关的新增见证、结果引用、顺序、等待和完成条件另发孙浩。
孙浩核到新增内容有客户有效变化来源,也没有把恒远常规段责任塞给正舟。
秦薇只按正舟协作责任核对应价格条件,没有拿客户总项目变化金额倒推正舟收入。具体协作变化金额仍以双方有效文件为准,秦薇没有另加估算数。
郭明远确认新顺序没有越过己方许可边界;若现场条件变化,仍可按真实状态停止相应动作。
正舟本单负责人确认人员、工具和见证能够覆盖。
恒远先签协作变化。
正舟后签。
从双方有效签署时点起,正舟新增责任才形成。
客户变化、恒远工作单变化、正舟协作变化三层没有被一个群聊口头要求代替。
现场重新开始。
恒远按新顺序完成常规部分和设备对应。
正舟在约定见证下完成新增展示所需的复杂结果引用。
两家公司仍用各自原始记录。
恒远签总体动作和设备状态。
正舟签复杂段、见证与结果来源。
新顺序跑到一半,双方记录出现了一个看上去不一致的时点。
恒远把后段开始记在设备进入对应状态的时间。
正舟把复杂段开始记在见证条件真正成立的时间。
中间隔着一段等待。
客户现场人员看见两页时间不同,问是不是有一家填错了。
正舟负责人没有把自己的时间改成恒远那一栏。
恒远也没有要求正舟为了总表好看提前记开始。
赵启明远程接到差异后,只建立对应说明:设备进入可用状态是恒远动作时点;见证条件成立是正舟协作动作时点;两者之间为真实等待,原因指向客户新增见证的有效变化。
魏国忠核过总体窗口,确认等待没有让工作越过客户有效结束时点。
正舟负责人核过协作文件,确认该段没有被写成己方迟延,也没有因此自动新增费用。
两份原始记录都保留。
恒远总体页引用两个来源,不把它们压成一个假时点。
客户现场人员再看时,问的是等待有没有影响结果,不再追着要求两张表必须一模一样。
“没越窗口。”魏国忠的人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