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干都干了,你能拿我怎么地吧?”
……
就这么有恃无恐的几句话,让林大维意识到,林大恩已经不受他控制了,而事态也确实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。
他总不能逢人就说:严青已经被林大恩干掉了吧?
接下来就是善后了。
关于严青失踪的善后倒没费多大的劲。
正如林大恩所说,严青在缅甸的原石生意虽然做得很大,但他在缅甸确实没什么来往太过密切的家人或朋友,再加上他又是在刚回缅甸的当晚就被林大恩做了,因此根本就没人关心他的死活。
就算有人问,也可以用一句他回中国了轻松打发。
复杂的是严青遗产的分配。
按照林大维的本意,那样的不义之财他是不愿意沾的,但为了维护兄弟之情,他又不得不出面来处理。
他的处理方法倒是很简单。
那就是短期内什么都不动。
暂时不动的原因很简单,那就是严青还尸骨未寒,就急着处理他的遗产太过于引人注意不说,还可能有潜在的隐患。
一旦有人找上门来找严青,那就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了。
可是没过多久,还没等他莫西沙的新矿开工,林大恩就带着林大华来找他来闹腾了,嚷嚷着要分家。
分家?
分什么家?
当林大恩嚷嚷出这一句之后,林大维意识到,这比瓜分严青的遗产还要严重。
林家当年的资产都是林大维辛辛苦苦从零开始打拼出来的,他稍有资产之后,先将林大恩从老家接了出来,后来开矿之后,又把林大华带到了矿上。
在此后的过程中,虽然林大恩、林大华也一直在出力,但他也没亏待兄弟俩,先是帮林大恩成了亲,又在帕敢帮兄弟俩置办了产业,在待遇上也从没少他们的,因此也就一直没跟他俩明着提股份的事。
本金都是他出的,凭什么让他把矿的股份也分给兄弟俩?
说实在的,他有点舍不得。
可没了严青之后,有严青遗留的股份在,这家不分清楚似乎是不行了。
得得得,那就分吧。
分起来也简单。
严青那份带血的遗产他是不愿意沾的,于是干脆把木那矿上原本属于严青的五成股份分给了兄弟俩。
林大恩占三成。
林大华占两成。
原本属于严青的那块大料也任由兄弟俩去处置,后续款项他一分不要。
至于莫西沙那座新矿,完全是用他的资金投的,自然也就没兄弟俩什么事。
兄弟三人从此开始各算各的。
至于那块大料,林大恩、林大华还是没有自己切,而是把它卖给了别人,结果正如严青当初所料,切了个暴涨,让林大恩后悔不已。
“这就是事情的全部,我说的如有半点假的,天打五雷轰。”
在述说完事情的全部经过后,林大维当着林琳的面,举起一只手发了一个毒誓,并且补充说道:“魏阳不是准备找你二叔算账吗,你可以让他跟你二叔或三叔当面对质,看我有没有说假话。”